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有序推進珠澳口岸粵澳兩地牌車輛通關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廣東省關于統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復粵澳兩地人員正常往來的工作部署,經珠海和澳門兩地政府溝通協商,近期將分階段、按步驟推進珠澳口岸粵澳兩地牌車輛通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粵澳兩地牌非公務車輛,每天開放700個入境車輛申請額度(有效期為7天),經澳門特區政府審核、由珠海市確認后納入名單管理。采取通關車輛分流措施,獲批準車輛限于指定口岸出入境。車輛名額安排及指定通關口岸由珠澳兩地政府共同商定。
二、粵澳兩地牌車輛司機及隨車人員入境時需憑7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粵康碼通關憑證”綠碼及相關證件通關。
三、車輛入境口岸:拱北口岸、橫琴口岸、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
四、車輛出境口岸:橫琴口岸、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
五、粵澳兩地牌公務車輛,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六、車輛入境后行駛范圍參照珠澳口岸入境人員活動范圍確定,入境后14天內限于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9市內行駛,14天后司機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可在廣東省內行駛。
七、粵澳兩地牌車輛司機及隨車人員入境后應嚴格落實防疫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健康管理服務有關規定。珠澳兩地政府加強對獲批準粵澳兩地牌車輛、司機及隨車人員的管理,對違反規定的車輛、司機及隨車人員進行處理。
八、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將及時對防控形勢和措施進行評估,有序推進珠澳口岸粵澳兩地牌車輛通關工作。
九、本通告自2020年7月24日6時起施行。
?
2020年7月22日
上一篇:廣泛凝聚智慧 合力開創新局——全國政協“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創…[ 07-24 ]
下一篇:超800億!廣東出臺12條措施助力外資回穩[ 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