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起粵澳口岸入境人員活動范圍調整 從廣東9市擴大至全省
根據中央、省關于有序推動粵澳人員正常往來的工作部署,經粵澳兩地政府溝通協商決定,自7月29日上午6時起,從粵澳口岸入境廣東暫不實施集中隔離14天醫學觀察的人員,入境后活動范圍由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9市擴大至廣東省范圍。
28日,記者從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了解到,本次調整的是入境廣東的活動范圍,人員范圍、入境前準備工作及通關事項,繼續按照2020年7月15日6時起施行的《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有序推進粵澳兩地人員正常往來的通告》執行。
所有從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人員,須作出如下承諾:來粵前14天內無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行史;配合、服從內地各級政府及部門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遵守內地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入境后14天內每天使用“粵康碼”申報健康情況并做好個人防護;不擅自擴大活動范圍。
入境人員在入境后14天內,需每天登錄“粵康碼”使用“港澳入境人員健康申報”功能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如入境后連續48小時未通過“粵康碼”進行健康申報的,“粵康碼”將顯示紅碼。相對應人員需連續兩天登錄“粵康碼”申報健康狀況,方可解除紅碼。
在粵有固定居所或工作單位的入境人員,抵達目的地后應及時向當地社區報告,14天內減少外出,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入住酒店(包括公寓式酒店)的,應向酒店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入境人員如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不適,應及時到定點醫院治療排查,并向當地社區報告。
對于擅自離開廣東省的入境人員,將及時通報當地防疫部門對其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并按當地疫情防控規定處理。違規人員為內地居民的,將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辦理赴澳門各類簽注。違規人員為澳門居民的,將取消其入境豁免集中隔離14天醫學觀察資格。違反其他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服務規定的,按粵澳兩地政府相關規定分類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