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6時起,曾到廣東省廣州市或佛山市有關區域的入境人士須接受14天醫學觀察
2021年6月7日10時0分
外國旅客 : 禁止入境 (申請豁免條件及手續) 中國內地、香港、臺灣旅客:
- 入境前21天內曾經到過外國,禁止入境 (申請豁免條件及手續)
- 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香港,須持有24小時內進行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境后要接受14天指定地點的醫學觀察
- 入境前21天內曾經到過臺灣,須持有72小時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境后要接受21天指定地點的醫學觀察
- 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中國內地,須持有7天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而自2021年6月8日上午10時起,所有往返廣東與澳門的人士,須持有48小時內作出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附表所列地區的人士,須接受14天指定地點的醫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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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專頁:?www.ssm.gov.mo/PreventCOVID-19/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訊息發布專頁:www.facebook.com/NCV.Ma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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