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前海南沙法院簽署協議,打造大灣區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一體化平臺
4月25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下稱“南沙法院”)與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人民法院在廣州南沙共同簽署《關于構建知識產權保護司法協作機制的框架協議》(下稱《協議》)。三地法院將深入推進司法協作,合力打造大灣區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一體化平臺,推行跨域立案、跨域庭審,這是探索建立健全廣東自貿試驗區以及粵港澳大灣區跨域司法協同保護機制的一次有益嘗試。
《協議》從審判資源協同、多元解紛協同、數據調研協同、業務培訓協同、信息溝通及示范建設六個方面著手,充分發揮珠海橫琴、深圳前海、廣州南沙三地法院各自區位和資源優勢,建立健全跨區域多方參與、協調聯動、公正高效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合作機制,促進區域協同創新產業體系建設和自貿區司法保護機制建設。
在案件跨域辦理方面,《協議》明確,三地法院對于三地之間具有跨域性質的知識產權案件,在委托送達、證據保全、調查取證、技術勘驗、異地審理等方面開展合作,實現審判資源共享。建立類案研討平臺,定期通報相關案件審理情況,針對重點問題共同研討裁判標準,完善裁判規則,促進三地知識產權審判裁判尺度統一。
“比如有些侵權物品的證據在協議法院的管轄范圍內,我們可以通過請協議法院協助進行調查取證,協同保護,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南沙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孫皓介紹。
此外,在跨域庭審方面,當事人確有需求的,可以申請在就近的協議法院進行案件的開庭審理,協議法院在相應的開庭時間提供審判法庭,供管轄法院跨域庭審,讓法官多跑腿,當事人少跑動。
在多元解紛方面,依據《協議》,三地法院將強化各自區域內非訴糾紛解決渠道的建設與聯通,匯聚行政職能部門、調解組織、仲裁機構、行業協會等多元解紛合力。加強跨域訴前調解、先行調解有關環節的銜接配合,提升跨域多元解紛實效。
此外,三地法院還將進一步深化訴訟服務及多元解紛協同發展模式。三地法院在各自的訴訟服務中心設立自貿區跨域服務專窗,當事人可選擇就近的協議法院進行立案和庭審,參與訴訟更便利、訴訟成本更低。持續共享港澳特邀調解員及專家咨詢委員名冊,根據當事人的意愿將案件委托給共享名冊中的調解員調解。
三地法院可根據就近與便利原則,將案件調解地點選在任一協議法院,也可通過任一個協議法院線上調解平臺進行連線調解,實現線上線下“一網解紛”。
在創新示范建設方面,根據《協議》,三地法院將聚焦重點行業、關鍵技術等強化產業創新司法保護,完善重大信息、重要成果、典型案例聯合發布機制,增強各類主體依法保護創新成果能力。發揮三地法院在粵港澳大灣區改革創新中的示范帶動作用,合力打造知識產權跨域協同保護示范區,推動構建有利于人才聚集、技術聚合的司法環境、營商環境。
《協議》還提出,積極推進跨區域知識產權遠程訴訟機制建設,加強大數據分析和信息化應用合作,推動跨域信息數據互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