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國家基本法律形式落實了“一國兩制”偉大構想。
30年前,基本法歷時四年零八個月的起草過程,充分體現了民主開放、理性協商、凝聚共識的精神。在起草委員會59名委員中,有來自香港各方面人士23名;基本法草案反復多次在香港廣泛征求意見,香港各界人士共提出近八萬份意見和建議。可以說,香港基本法體現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凝聚了香港各界人士的集體智慧。
30年后的今天,我們回顧香港“一國兩制”實踐的歷程,總結香港基本法實施的有益經驗,對于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走樣、不變形,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核心在于必須認清憲法與基本法的關系。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為制定香港基本法提供了法律依據,因此遵守基本法的前提是必須遵守國家的憲法。唯有認清這一根本事實,才能準確把握“一國”與“兩制”的關系,才能厘清中央全面管治權與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的法律邊界。
香港回歸以來,無論中央政府還是香港特區政府都嚴格秉持法治精神,落實香港基本法。無數事實證明,切實尊重法治,嚴格依法辦事,是香港保持繁榮穩定的重要法寶。
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關鍵在于社會各界不能只談“權利”不講“責任”。牢固樹立國家觀念是香港基本法實施的核心要求,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中國任何地方都應當承擔起維護國家安全、主權和核心利益的責任,香港也絕不能例外,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憲法,挑戰基本法的行為,都是對“一國兩制”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
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重點在于讓基本法在香港得到更加深入地普及和準確地理解。“一國兩制”是沒有先例的政治制度,在實踐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產生不同意見都是正常的。只要以憲法和基本法為依歸,嚴格依法辦事,就能解決問題、化解歧見。特區政府及香港各界尤其需要加強青年人對基本法的認知,讓更多青年人全面、準確地理解“一國兩制”及基本法,認識到基本法是一部經得起實踐檢驗的法律,要倍加珍惜,并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
法治作為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是維護和保障香港持續穩定繁榮的重要基石,在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的今天,在香港社會團結一致共抗新冠肺炎疫情的當下,排除噪音、反對人為社群割裂,堅持“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才能推動香港“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真正實現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