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旅客朋友,經粵港兩地政府協商,自2021年3月1日起,自香港入境廣東人員所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報告中注明的檢測采樣方式必須為鼻咽拭子或鼻腔咽喉合并拭子(六歲以下小孩以咽喉拭子作為主要采樣方式)。如您通關時出示的核酸檢測報告未采取上述采樣方式或未注明采樣方式,將不予認可作為有效的通關核酸檢測證明材料,并安排返回香港。請您前往粵港兩地政府認可的指定醫學檢測機構接受核酸檢測,獲取符合要求的核酸檢測報告。
感謝您對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與配合。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