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何生廷 通訊員粵司宣南都記者從廣東省司法廳獲悉,7月6日,廣東省司法廳為4位港澳律師頒發了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分別為一名香港律師何君堯和三名澳門律師鄺玉球、程嘉雯、譚曉紅,這4位律師成為獲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的港澳律師。
南都記者了解到,三位澳門律師曾是金橋司徒鄺(南沙)聯營律師事務所澳門方派駐的律師,她們順利完成了從聯營律師所的“派駐律師”到“粵港澳大灣區律師”的身份轉變。
首批獲準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的澳門律師程嘉雯。受訪者供圖
據悉,現還有部分港澳律師正在準備材料或已提出申請,正在地市司法局進行初審。這批律師全部都通過了司法部組織的2021年大灣區律師考試,參加了省律師協會組織的為期一個月的培訓并通過了考核,最終獲準在我省提供內地法律服務的執業資格。
港澳律師取得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獲準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是廣東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內地對港澳法律服務開放政策的重大突破,是大灣區法律服務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實現粵港澳三地法律服務規則“軟聯通”的大膽嘗試,有利于港澳律師投身大灣區建設、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有利于發揮港澳律師熟悉英美法和葡語系國家和地區法律優勢、提升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能級和國際競爭力,為廣東企業走出去和營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注入新動能;有利于推動促進大灣區法律服務融合發展,更好地服務于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和廣東對外開放大局。
為做好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申請工作,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管理試行辦法》,省司法廳制作并公布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申請的辦事指南、申請表單,公開省司法廳及大灣區內地九市司法行政機關業務辦理窗口和聯系方式;專門開發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申請執業系統;就申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的熱點問題進行匯編,指導省律師協會舉辦推介會,為符合條件的港澳律師申請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提供各項便利。
廣東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廣東省司法廳將深化實施“1+1+9”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協同省有關部門切實保障港澳律師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的權利,充分發揮港澳律師的專長,為共建“一帶一路”,加強“雙區”建設、兩個合作區建設,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