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記者/何梓陽)廣東省日前印發了《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
《意見》對我省“雙碳”工作提出了具體目標,并對未來進行了展望,提出到2060年,我省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生態文明高度發達,開創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新境界。
《意見》還對我省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過程中的“雙碳”工作進行了部署,主要有以下任務:
《意見》提出,優化綠色低碳發展區域布局。要求抓住粵港澳大灣區、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和橫琴、前海兩個合作區建設的重大機遇,攜手港澳共建綠色低碳灣區。
為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意見》提出,發布綠色低碳技術引導目錄,鼓勵和支持行業、企業應用先進適用的綠色低碳技術裝備。推進規模化減碳技術示范和產業化,在新能源及智能電網、儲能等領域實施一批先進科技成果應用示范項目。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綠色技術銀行等服務平臺建設。
《意見》強調強化綠色低碳交流與合作。要求建立健全粵港澳三地應對氣候變化聯絡協調機制。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在綠色技術創新、綠色金融標準互認和應用、碳交易、碳標簽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推動構建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共同市場。在綠色低碳技術、清潔能源等方面深化省際交流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