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廣州市南沙區迎來《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以下簡稱《南沙方案》)的三項稅收優惠新政落地后的第一個申報期,首批納稅人已成功申報享受紅利。
“免征超過港澳稅負的個稅”
港澳人士逐夢南沙更舒心
元旦假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在南沙經營棉紡織品加工的香港居民林先生迎來了他的第一筆“港澳專享”個稅紅利。林先生說,他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成功辦理了2022年度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同時申請了其稅負超過香港稅負部分的退稅,成為了首個享受南沙個稅優惠政策的港澳居民。
林先生在南沙開設的工廠主要利用棉紗等原材料加工生產手套等棉紡織品,過去幾年的訂單數量受到疫情影響,員工工資和原材料采購資金緊張,生產經營一度非常困難。“去年廠里最困難的時候,剛好國家出臺了《南沙方案》,里面提到在南沙工作的港澳人員可以享受個稅優惠,我還收到了廣州南沙區稅務局提醒辦理享受優惠的政策輔導信息,所以今年第一時間完成了匯算申報并成功申請享受優惠。”林先生表示,這次享受到的退稅不僅緩解了資金壓力,更堅定了他繼續在南沙扎根創業的信心。
據了解,南沙個稅優惠政策是中國內地首次面向香港居民推出專屬個稅優惠,突顯了推動南沙打造粵港澳全面合作重大戰略性平臺、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國家戰略定位。
廣州稅務部門針對內地與香港、澳門在課稅年度、稅率、減免項目及扣除項目等方面均存在較大差異的實際,為最大程度貼近還原港澳居民的實際稅負,深入研究將內地個人所得稅政策與香港薪俸稅、利得稅以及澳門職業稅、所得補充稅等港澳稅收規則進行全面對接。通過向香港稅務局、香港稅務學會、廣州南沙粵港合作咨詢委員會以及多家國際知名稅務專業機構全面征集意見建議,廣州稅務部門經反復研討論證,逐個突破了規則對接中的技術難點并制定了“港澳稅負”計算規則,進一步提升政策落實的合規性和合理性。據悉,廣州稅務部門還與橫琴稅務部門統一了“澳門稅負”的計算規則,以確保省內橫琴、南沙的澳門居民個稅優惠政策的執行口徑一致。
“我對香港及內地的稅收政策差異不了解,本來以為自己進行申報會很困難,其實按照廣州市稅務局微信公眾號上的辦稅指引進行操作,幾分鐘不到就完成了,非常簡單快捷。”林先生表示,除了真金白銀落袋的稅惠紅利,“非接觸式”的線上辦理模式也為港澳人士更快更好享受新政紅利提供了綠色通道。
為確保納稅人申報順暢便捷,廣州稅務部門創新推出了港澳稅負和減免稅款的線上測算服務,對于已實名認證的港澳居民可按辦稅習慣使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的港澳稅負測算功能,未實名認證的港澳居民則可以使用“廣州南沙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港澳稅負測算系統”進行測算。廣州稅務部門表示,考慮到“港澳稅負”和減免稅款的計算相對復雜,為便利港澳人士享受優惠,在廣東省稅務局和南沙區政府的支持下,專門配套開發了上述測算系統,納稅人只需根據提示輸入個人收入數據、享惠條件等情況,系統即可自動生成減免數據,為納稅人辦理享受優惠提供參考。
根據《2022年度廣州市南沙區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申報指南》,港澳居民在廣州南沙辦理納稅年度為2022年的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其中,經營所得的匯算期為1月1日至3月31日,在此期間取得經營所得的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申報辦理退稅。而對于取得除經營所得外的綜合所得的居民個人及無需辦理匯算清繳的非居民個人,將在3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匯算并申報享受優惠,屆時將有更多港澳居民可以享受到這筆紅利。對于取得補貼性所得的情況,則隨港澳居民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期一并申請辦理。
“15%企業所得稅率”
先啟區鼓勵類企業輕裝上陣再啟程
1月5日,設立于南沙區先行啟動區南沙灣的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對其2022年第四季度企業所得稅進行預繳申報,并成為廣州南沙首家享受“南沙鼓勵類產業企稅優惠政策”的企業。目前已有9戶企業順利申報享受這項優惠,減免稅額近3億元。
根據《關于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符合條件的廣州南沙先行啟動區鼓勵類產業企業的稅率由原來最高25%減至15%,真金白銀為企業減輕稅收負擔,極大增強了市場主體扎根南沙發展、參與灣區建設的信心。
據了解,這項政策的鼓勵類產業全面涵蓋了南沙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包括高新技術重點行業、信息技術、先進制造、生物醫藥、新能源與新材料、航運物流、現代服務業、金融業等8大類,共有140條產業目錄。
“中醫藥及相關產業被納入鼓勵類產業目錄,對我們來說是非常關鍵的發展利好。”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運表示,這項新優惠為公司2022年度減輕稅收負擔超億元,很大程度上紓解了在研發、人力、設備等方面的資金及成本壓力,再疊加南沙區的系列產業扶持政策,公司創新發展的動能更加充足了。
“進一步延長虧損結轉年限”
科技企業創新研發再減負
在南沙區設立了新型材料研發公司的毛先生,前不久向南沙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南沙虧損結轉年限優惠政策”,將公司按現行規定已失效的虧損結轉年限延長至13年。“延長虧損結轉年限將在很大程度上減輕我司資金占用壓力,我們將繼續在產品研發創新上加大投入,朝著高端化、智能化的方向去經營和發展,用好國家給予的稅收優惠,發揮好自身產業優勢,為我國的科技創新貢獻力量。”毛先生說。
“南沙虧損結轉年限優惠政策”聚焦于推動南沙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其適用對象是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主營業務為高新技術重點行業且占收入總額60%的南沙企業,重點解決生物醫藥、人工智能、芯片制造等這類技術含量高、投資回報周期長的企業在原有政策規定時間內虧損難以全部彌補的問題。
與原有的虧損彌補政策相比,“進一步延長”的特點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將準予彌補虧損的年度從前5個年度延長至前8個年度,二是將準予彌補虧損的最長結轉年限相應從10年延長至13年。這“兩個延長”將顯著降低企業前期研發生產的稅收負擔,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吸引更多具有潛力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進駐南沙,為南沙各類科研平臺等提供更大發展空間,助推南沙科技創新策源地建設。目前已有高新技術重點行業企業辦理享受進一步延長虧損結轉年限優惠,將未享受優惠前已失效的虧損額結轉至以后年度抵減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