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促進港澳青年更好融入粵港澳大灣區,7月20日,前海管理局制定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業創業發展的十二條措施》(以下簡稱《十二條措施》)正式出爐。
為港澳青年“雪中送炭”
《十二條措施》的獎補措施聚焦“支持港澳青年實習就業”“支持港澳青年創業發展”“支持港澳青年居住生活”三個方面共發布12條簡潔有力、更易理解的措施,力爭全方位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
特別是,在居住生活上為港澳青年提供居住補貼、生活補貼、暖心服務等。比如,依托“前海港澳e站通”、前海國際人才港、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等平臺,提供面試輔導、人才住房協助申請、政策申報輔導、投融資對接、市場對接等就業創業服務,支持在前海就業創業的港澳青年盡快適應內地生活、學習、工作。
據悉,此次《十二條措施》不僅在支持的對象方面更加聚焦,精準施策,支持有意向到內地發展的港澳永久性居民;同時獎補也更加集中,針對港澳青年就業創業初期的基礎性問題、關鍵性困難重點扶持,為港澳青年“雪中送炭”。
《十二條措施》深度對接香港特區政府《青年發展藍圖》,有效協同港澳特區政府推出的港澳青年實習計劃、青年就業計劃、創新創業資助計劃等項目,應港澳所需、盡前海所能,助力港澳青年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促進兩地資源共享和互利共贏。
此外,《十二條措施》部分獎補措施與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及深圳市已出臺的人才生活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上市獎勵等政策內容有機結合,同時充分考慮前海擴區因素,與南山區、寶安區政策形成錯位支持,有利于匯集各方力量,共同支持港澳青年就業創業。
最高獎補100萬元
《十二條措施》申請對象包括港澳青年、港澳青年創辦企業、創業載體運營企業,以及為港澳青年提供實習就業崗位的前海企事業單位。港澳青年,是指45周歲以下、具有中國國籍的港澳永久性居民或者赴香港、澳門定居且已經注銷內地戶籍的內地居民。
值得關注的是,在支持港澳青年創業發展方面,包括創業獎勵及補貼、租金補貼、貸款貼息及上市資助、青創大賽獎勵、創業載體運營獎勵、企業所得稅優惠等6條措施,鼓勵帶動更多港澳青年來前海創業,聚焦提高港澳青年在前海創新創業的成功率,在創業的各個階段提供全周期支持。
其中,對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法定機構、政府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專上學院、頒發學歷獲特區政府資助或者承認的專上機構資助,或者獲得澳門特區政府和深圳市政府部門資助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項目,在2022年7月1日后成立港澳青創企業的,按實際獲得的資助金額一次性給予創業獎勵,創業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另外,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等要求的港澳青創企業,按照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