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是法治的“最先一公里”
如何通過提高立法的
政治性、針對性、時效性
以高水平立法服務
保障廣東高質量發展? 6月13日至14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辦、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承辦、惠州市人大常委會協辦的部分省(區、市)地方立法工作交流會在惠州召開。
會上,廣東省人大法制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了廣東人大在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新質生產力、助力實施“百千萬工程”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情況。據介紹,廣東目前正在編制粵港澳大灣區立法專項計劃,未來將每年推出2部左右的大灣區法規。
擬每年推出2部大灣區法規
助力建設世界一流灣區
今年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公開發布5周年。近年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積極推進大灣區立法,連續出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條例》等,最大限度放權賦能,為橫琴、南沙的長遠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據廣東省人大法制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正在編制粵港澳大灣區立法專項計劃(2024—2027年),系統推進大灣區立法工作。計劃突出“小切口”立法,每年推出2部左右大灣區法規,著力解決“一國兩制三法域”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問題,形成一批具有標志性、引領性的立法創新成果,以高質量法治助力建設世界一流灣區。
根據相關計劃,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正在制定《廣東省促進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就業創業條例》《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條例》。前者在創新創業融資支持、跨境征信合作機制、職業資格互認等方面擬作出前瞻性、可操作性規定;后者擬對臨床急需進口港澳已上市藥品醫療器械的申請、采購、進口、配送、使用及其監督管理等作出規定,通過法治方式進一步打通大灣區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促進大灣區更廣泛、更深入的互聯互通。
加緊制定省科技創新條例
布局全過程創新鏈
以高質量立法保障高質量發展。針對科技創新領域,廣東目前已有11部地方性法規,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目前還在加緊制定《廣東省科技創新條例》。圍繞制造業發展、數字化政府、技能人才培育等領域,去年以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已先后出臺了《廣東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廣東省政務服務數字化條例》《廣東省技能人才發展條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規。
其中,《廣東省政務服務數字化條例》是全國首部強調以數字化助推政務服務轉型升級的地方性法規,著眼解決群眾和企業辦事申報材料多、跑動多、耗時長等問題,推行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服務模式;《廣東省技能人才發展條例》是全國首部關于技能人才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對技能人才按照規定分別比照相應學歷享受相關待遇,比照相應層級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以及推動職業院校畢業生在落戶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等作出更切實可行的規定。
正在制定中的《廣東省科技創新條例》則圍繞“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的全過程創新鏈謀篇布局,從優化創新資源配置、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全面激發創新主體活力、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等方面進行系統性制度設計。特別是在職務科技成果賦權和單列管理改革、科創容錯免責保障、便捷外籍科技人才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工作、科研數據跨境互聯互通等方面都作了前瞻性、創新性的規定。
統籌安排法規項目
保障“百千萬工程”
去年,廣東省委部署實施“百千萬工程”,努力破解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難題。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連續開展集中債券資金支持“百千萬工程”等重大決策重點領域專題調研,開展新型集體經濟發展法治保障調研和云浮“政銀企村”共建模式蹲點調研,并把深入實施“百千萬工程”作為本屆省人大常委會的首個專題詢問,結合聽取審議專項報告,通過面對面問詢,督促政府有關部門在縣域產業發展、要素保障、人居環境、鄉村建設等方面加大整改力度。
在此基礎上,省人大常委會在本屆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2024年度立法計劃中,統籌安排保障“百千萬工程”的法規項目,加快制定《廣東省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促進條例》《廣東省促進產業有序轉移條例》《廣東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條例。
其中,《廣東省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促進條例》密切關注國家農村集體組織法立法進程,引導、規范各地積極探索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實現方式,促進鄉村振興和農民共同富裕;《廣東省促進產業有序轉移條例》及時把實踐中,特別是廣清產業有序轉移過程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規定,創新成本分擔、利益共享、聯合招商等機制,推動國內外特別是珠三角產業向粵東西北有序轉移;《廣東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則在歷史地段保護、實施預保護制度、歷史建筑認定條件等方面體現出廣東特色,以此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嶺南歷史文化遺產。